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行业自律处分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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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多起举报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慕达星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的投诉材料,协会高度重视,随即立案开展调查。基于调查所确定的案件事实,经协会行业维权与自律委员会研究讨论并上报会长办公会审议后,决定分别给予上述3家机构及其负责人以下处分:

1.给予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处分,给予翟国明通报批评处分;

2.给予北京慕达星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报批评处分,给予姜海荣通报批评处分;

3.给予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通报批评处分,给予王加贵通报批评处分。

上述被处分的机构和人员将分别记入会员诚信档案。同时,提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惩戒委员会作进一步处理。处分决定书详见附件。

附件:1. 关于给予北京慕达星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pdf

  1.  关于给予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pdf
  2.  关于给予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pdf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18年8月21日

http://acpaa.cn/article/content/201808/4433/1.html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文件

全专协处字〔2018〕第004 号

关于给予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被处分人: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

住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1 号6 层6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加贵

2018 年7 月,我会收到实名举报,投诉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北京高沃”)涉嫌违反行业规定进行不正当竞争。我会依照《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员纪律处分工作规程》立案并开展了相关调查。

经调查,北京高沃在拓展业务过程中,存在就其他专利代理机构正在办理的案件以邮件、电话等形式主动联系其客户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北京高沃在给协会的调查复函对上述事实予以承认。

鉴于2017 年我会曾就北京高沃违纪行为进行约谈,以及2018年1 月24 日发布了《关于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自查工作的通知》之后,北京高沃并未作出认真整改,未对其违纪问题正确认识,仍继续以同样方式从事违规操作干扰其他事务所的正常经营活动。

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专利代理秩序,损害了业内同行的合法权益。同时,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负责人,王加贵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综上,我会认为,北京高沃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违反了《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二条,以及《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第三条、第四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严重违背了诚信原则,情节恶劣,其行为在行业不正当竞争现象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根据《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我会决定给予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通报批评处分;给予王加贵通报批评的处分,并分别记入会员诚信档案。 同时,本会将提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惩戒委员会对该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作进一步处理。

希望北京高沃能够予以整改,引以为戒,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规范,维护行业有序竞争的秩序。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18 年8 月10 日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文件

全专协处字〔2018〕第003 号

关于给予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被处分人: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 号

世纪科贸大厦C 座12 层1206

法定代表人:翟国明

协会于近期收到多起投诉材料反映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信合”)及其保定分公司涉嫌违反行业规定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投诉材料,我会依照《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员纪律处分工作规程》立案并开展了相关调查。

经调查,汇信合及其保定分公司在拓展业务过程中,存在就其他专利代理机构正在办理的案件以邮件、电话等形式主动联系其客户,告知审查意见答复时效、评价该专利有前景并且接手后有授权前景,之后表达合作意愿等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汇信合给协会的调查复函就相关事实予以陈述并承认其保定分公司确实存在上述行为。

鉴于汇信合在协会2018 年1 月24 日发布《关于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自查工作的通知》后继续开展违规活动,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专利代理秩序,损害了业内同行的合法权益。同时,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负责人,翟国明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综上,我会认为,汇信合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违反了《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二条,以及《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第三条、第四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严重违背了诚信原则,情节严重,其行为在行业不正当竞争现象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根据《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我会决定给予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处分;给予翟国明通报批评的处分,并分别记入会员诚信档案。

同时,本会将提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惩戒委员会对该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作进一步处理。

希望汇信合能够予以整改,引以为戒,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规范,维护行业有序竞争的秩序。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18 年8 月10 日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文件

全专协处字〔2018〕第002 号

关于给予北京慕达星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被处分人:北京慕达星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28 号6-1 幢A1207 室

法定代表人:姜海荣

协会近期收到多起投诉材料反映北京慕达星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慕达星云”)涉嫌违反行业规定进行不正当竞争,我会依照《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员纪律处分工作规程》立案并开展了相关调查。

经调查,慕达星云在拓展业务过程中,存在就其他专利代理机构正在办理的案件以电话等形式主动联系其客户,告知审查意见答复时效、评价该专利有前景,之后表达合作意愿等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慕达星云在给协会的调查复函中就相关事实予以陈述并承认,并保证以后再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鉴于协会2018 年1 月24 日专门发布了《关于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自查工作的通知》,慕达星云在行业进行专项自纠自查活动后仍继续开展违规活动,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专利代理秩序,损害了业内同行的合法权益。同时,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负责人,姜海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综上,我会认为,慕达星云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违反了《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二条,以及《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第三条、第四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严重违背了诚信原则,情节严重,其行为在行业不正当竞争现象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根据《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我会决定给予北京慕达星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报批评处分;给予姜海荣通报批评的处分,并分别记入会员诚信档案。同时,本会将提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惩戒委员会对该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作进一步处理。

希望慕达星云能够予以整改,引以为戒,在今后的执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规范,维护行业有序竞争的秩序。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18 年8 月10 日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文件

全专协处字〔2018〕第005 号

关于给予郑州知己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季发军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被处分机构:郑州知己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住 所 地:河南省郑州市榆林北路36 号绿地中心南塔710

法定代表人:季发军

被处分人:季发军,男,1979 年4 月出生

2018 年7 月3 日,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接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核实专利代理人季发军(资格证号:4109338)的《专利案件诉讼代理人申报表(个案申报)》(以下简称《个案申报表》)真实性的来电。经核实,协会发现季发军存在涉嫌伪造《个案申报表》的情况。协会对此高度重视,随即依照《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会员纪律处分工作规程》立案并开展了相关调查。

经调查,季发军作为专利侵权纠纷案(案号(2018)粤03 民初1322 号) 的被告代理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个案申报表》。2018 年7 月3 日,在上述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原告代理人对季发军提交的《个案申报表》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合议庭遂要求季发军说明情况,季发军当庭以免提方式致电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后,由合议庭问询了《个案申报表》的真实性。

经查档,协会确认并未出具该《个案申报表》。另外,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卷宗显示,季发军提交的《个案申报表》中“诉讼代理人推荐委员会意见”栏中的公章明显不是由协会出具。季发军及郑州知己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给协会的调查复函中分别就事实经过予以了陈述并承认上述《个案申报表》系伪造。

综上,我会认为,上述伪造《个案申报表》的行为违反了《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二条,《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第三条、第四条、第九条、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诉讼代理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严重违背了诚信原则,情节恶劣。根据《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诉讼代理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我会决定给予郑州知己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处分,并取消其三年内集中申报和个案申报诉讼代理人的资格;给予季发军通报批评处分,并取消其执业期间集中申报和个案申报诉讼代理人的资格。上述处分分别记入会员诚信档案。同时,本会将提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惩戒委员会作进一步处理。

希望郑州知己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季发军能够汲取教训,认识错误,在今后的工作中,珍惜通过协会推荐途径参与专利诉讼案件的机会,严格依照协会有关规定进行诉讼代理资格申报及其他执业活动。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2018 年8 月22 日

http://acpaa.cn/article/content/201809/4439/1.html